在当今社会,食品浪费问题日益严重,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背道而驰。为了有效遏制食品浪费现象,我国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严格执法,对食品浪费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七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涉及多家企业的不同食品浪费行为。北京市大兴区的食之一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的朝阳区米胖渣渣牛肉饭店、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的春意印象城餐饮店等,均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而被行政处罚。这些企业在经营场所的就餐区、菜品柜等区域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这种行为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反映出企业对食品浪费问题的忽视和对社会责任的缺失。
上海市虹口区的上海绿野仙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则因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拒不改正而被罚款 1000 元。该公司故意隐瞒菜品实际分量,在消费者已点足量餐食的情况下仍推荐招牌菜,且拒绝退菜,导致消费者就餐结束后剩余大量菜肴,造成食品浪费。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安徽省淮南市的谢家集区比格汉堡店、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威铭美食店、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的千家基风餐饮店、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兴庆区筋筋香餐饮店等也存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的问题,如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未要求服务人员提示说明等。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责令下,这些企业都进行了整改,设置了反食品浪费标识,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这些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浪费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实施,为制止食品浪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营造 “浪费可耻、节约为荣” 的社会氛围,通过严格执法,有效地劝阻了食品浪费行为,纠正和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
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防止食品浪费中的责任。在经营过程中,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让员工在服务过程中积极引导消费者合理点餐,避免食品浪费。
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节约粮食的好习惯。在点餐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适量点餐,避免盲目跟风和超量点餐。如果有剩余食物,要主动打包带走,避免浪费。
制止食品浪费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消费者要树立节约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遏制食品浪费现象,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