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10-08 0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至关重要。近年来,“任性执法”“粗暴执法”“小过重罚” 等执法乱象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司法部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是确保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能够有效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切实解决行政处罚类案不同罚等突出问题。这就如同在执法的道路上设置了明确的路标,让执法者有章可循,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


规范罚款的设定和实施更是关键环节。在设定罚款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等因素,体现了执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在实施罚款时,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避免了当事人所受处罚与违法违规程度不匹配的情况。这意味着执法不再是简单的 “一罚了之”,而是更加注重实际情况,做到罚当其罪。


例如,对于一些因疏忽而导致轻微违法的当事人,如果其主观上没有恶意,且并未从中获利,那么在罚款时就应适当从轻,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反,如果当事人故意违法且从中获取了巨额利益,那么就应依法从重处罚,以起到威慑作用。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也是不可或缺的方面。全面落实执业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只有具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执法人员,才能正确行使执法权力,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廉洁意识。通过培训,让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为了谋取私利。只有保持廉洁自律,才能公正执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司法部的这些举措,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期待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些举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一刀切” 执法、“粗暴执法” 等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和专项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只有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才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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