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肩负着至关重要的使命。他们奋战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的一线,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付出了巨大努力。然而,近年来,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执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为了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两高一部” 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他们的执法行为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然而,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忍,甚至出现预谋性、聚众性袭警案件,这不仅对民警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更损害了国家法律权威和正常管理秩序。袭警行为的发生,让那些勇敢无畏、默默奉献的民警们陷入危险之中,也让社会的法治根基受到了冲击。
《指导意见》明确了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暴力袭击的行为属于犯罪,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无论是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还是打砸、毁坏警用装备,都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同时,对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的,以及醉酒后实施袭警犯罪行为的,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教唆、煽动他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或者为他人提供工具、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对于情节轻微或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应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为了进一步彰显对袭警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指导意见》还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酌情从重处罚。使用凶器或危险物品袭警、驾驶机动车袭警、造成民警轻微伤或警用装备严重毁损、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纠集多人袭警等行为,都将在定罪处罚时被更加严肃地对待。对于实施其他严重袭警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对于驾车冲撞、碾轧、拖拽、剐蹭民警或挤别、碰撞警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生命健康安全的,以及暴力袭警致使民警重伤、死亡的,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酌情从重处罚。抢劫、抢夺民警枪支的,以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定罪。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袭警行为的严厉打击力度,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轻易触碰法律红线。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民警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也应视为执行职务,以及在民警非执行职务期间因其职务行为对其实施暴力袭击等行为的定罪处罚。这一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民警权益的保护,确保无论何时何地,民警的执法权威都能得到有效维护。
为了确保《指导意见》的有效实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要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置、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依法保护民警在制止袭警行为中使用武器、警械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的行为。另一方面,要依法适用从重处罚,准确认识袭警行为的严重危害,不能将其等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行为,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准确认定犯罪性质,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加强规范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警察要严格依法履职,规范现场执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澄清事实真相,揭露袭警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树立 “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 的良好法治环境。
总之,“两高一部” 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为打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袭警行为是不可容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只有坚决捍卫执法权威,严惩袭警行为,才能让人民警察安心执法,为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继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