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首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双告知” 制度,助力企业与社会共赢》

2024-10-14 0

在生态环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厦门市以创新的思维和果敢的行动,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双告知” 制度,为企业规范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监督注入了新的活力。

  image.png“双告知” 制度,即按期披露环境信息告知和信用修复告知,犹如一把精准的钥匙,破解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的诸多难题。过去,企业因环境信息披露政策不明、途径分散、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常常面临被再次处罚的风险,而监管部门间信息不能共享也导致联动不畅,公众无法全面获取企业环境信息使得社会监督效果不佳。如今,这一制度的出现,为企业明确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 “底线” 和信用修复的 “路径”。

  同安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历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在未及时履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后,收到了同安生态环境局发出的告知书。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该公司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了环境信息,不仅避免了被处罚,还重塑了信用,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这充分体现了 “双告知” 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积极成效。

  为方便企业集中、规范地披露环境信息,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在官方网站设置 “企业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系统” 链接端口。企业只需登录该系统,便可自主、全面地披露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响,以及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行为。这一举措既解决了信息披露的难题,又为优质企业提供了展示平台,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在送达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文书时,同时送达《行政处罚按期披露环境信息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让企业清楚知晓披露的要求和信用修复的方法,降低了企业被处罚的风险,节省了时间和金钱。同时,组织专项培训和指派专人核查,甚至集美区、海沧区还聘请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免费专业化服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填报负担。

  “双告知” 制度不仅惠及企业,还对社会监管产生了积极影响。通过强化沟通、优化系统,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沟通开放模块,允许厦门市域内特定企业自主披露环境信息,拓展了披露企业的覆盖面和内容,实现了 “一次查询全面了解”。会同多部门明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联合印发通知强化行刑监督合力,优化执法监管效能,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纳入 “双随机” 监督执法内容和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此外,编制查询操作手册公开在官方网站,引导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让群众在 “环境公众开放日” 等活动中查询企业环境信息,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

  总之,厦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双告知” 制度是一项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举措。它在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同时,降低了联合监管成本,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大了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力度,为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相信在这一制度的引领下,厦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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