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乃治之端也。新中国成立 75 年来,法治如同一座坚实的灯塔,照亮了国家改革发展的前行之路,为开辟中国之治的新境界保驾护航。
从 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开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探索征程,到改革开放时期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再到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更是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一部部顺应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的良法善法相继出台,为治国安邦构筑起坚固基石。从 1950 年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性质的婚姻法诞生,到如今我国现行有效法律达 303 件,行政法规约 600 件,地方性法规 1.4 万余件,大国立法的成就举世瞩目。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成了众多重要的立法工作。在立法过程中,人民群众的 “金点子” 通过多种方式搭上国家立法 “直通车”,成为立法的重要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 “连心桥”,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又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80% 以上的法律、90% 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 100% 的行政法规、规章都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是把 “纸面上的法律” 变为 “现实生活中的法律” 的关键环节。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法律的出台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成为衡量其建设水平的关键词。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务公开、民主决策、执法规范化等牢牢扎紧权力监督的篱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施行,加强了公民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执法问题。同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地各级政府晒出权力清单,用行政权力的 “减法” 换取市场活力的 “乘法”。
司法体制改革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聂树斌案等刑事冤错案件的依法纠正,体现了我国实现从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到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的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司法质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人民法院破解 “立案难”“执行难”,最高人民检察院形成四大职能并行的法律监督格局。实施立案登记制度,开展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干预司法办案记录报告制度,以及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渠道、建成四大公开平台等举措,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
法治的进步,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每一个人。在新中国 75 年的发展历程中,我们我们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筑牢法治根基。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能在公平正义的环境中实现自己的梦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