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保定,一场关乎中国行政法学未来发展的盛会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2024 年年会隆重召开。此次年会以
“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 为主题,吸引了来自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 500
余名与会人员,共同围绕多个重要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推动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中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而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指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体现原创性和时代性,积极回应时代需求。我国法学理论中的许多原创性法律概念、范畴和表述,正体现了时代的特点。加强对这些原创性概念的学理化阐述和学术化表达,成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任务。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刚凌认为,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可从两个路径切入:一是在具体概念、行为和制度方面进行中国创新;二是从整体上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以回应公共行政的实践需求。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科学指南和理论宝库。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进一步完善应急法律规范和预案体系。
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对法律制度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锫指出,数字行政法与其他领域法可能存在重叠,其研究结构主要包含数字政府治理的行政法治问题研究、数字经济社会的行政规制问题研究、数字违法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与救济问题研究三个层次。随着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和加强,法律保留原则的作用日益凸显。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峰振认为,我国法律保留原则中的 “法律” 应涵盖广泛的法律规范,其理论依据主要包括民主原则、法治国家原则和基本权利。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体系的基础性概念,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对其效力体系进行了证成。自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行政协议由学理概念转变为法律概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青波认为,法院对行政机关订立行政协议的行为所作的合法性审查应能引发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法典化与中国行政法学新发展,是当前的重点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梁鹰分享了新时代行政立法的体会和启示,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主体地位、从实际出发以及坚持法治发展规律等。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周海源从立法技术角度建议引入类型建构法进行行政法重要术语界定。行政法法典化的基础和前提是行政法规范的体系化,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吕成指出,应从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两个方面进行建构。在数字政府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员马颜昕提出,新时代的行政法典有必要对数字政府新发展作出全面回应。
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行政法(学)的创新发展,为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力量。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行政执法是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融针对行政微小案件中过罚不当的问题提出建议,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程琥则强调加强减轻处罚行政裁量基准的基础理论研究。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靖文对综合行政执法的三种模式进行了分析。行政法的相关制度改革也备受关注,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杨尚东关注政府数据开放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崔俊杰探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公私协作样态。
行政救济法治新发展,是完善行政法治的关键环节。随着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行政复议法的修订,行政救济制度发生巨大变化。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曹鎏指出,行政复议主渠道目标的实现,需要解决好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黄娟对行政复议前置适用情形进行了分析。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也引发了深入讨论。
此次年会为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构建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结合中国实际,回应时代需求,为实现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筑牢基石。相信在众多法学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行政法学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