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征程中,排污许可制度一直发挥着关键的基础性作用。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深入理解这一重要举措的背景、意义、原则及重点内容,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为我们揭开了新《管理办法》的神秘面纱。
一、修订背景与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从 “十三五” 开始,我国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2018 年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为改革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策和法律要求发生了新变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排污许可制度的核心地位。同时,多部相关法律的制修订发布明确了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内容,特别是《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申请、核发、登记的程序要求及监管要求。而 2018 版《管理办法》与《条例》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且缺少排污登记等相关规定,已不能满足现行环境管理需要,此次修订势在必行。
二、修订原则
新《管理办法》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管理,突出核心、推动衔接,“一证” 管理、压实责任的原则。一方面,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实施水、大气、固废、噪声综合许可,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要求纳入许可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将排污登记单位纳入管理范围。另一方面,衔接融合多项环境管理制度,推动排放量统一核算,提出落实自行监测要求,推进执行报告中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数据应用。同时,落实 “一证式” 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效能,明确各方责任。
三、修订重点
《管理办法》修订后,由七章 68 条变为六章 46 条。重点之一是将排污登记单位纳入管理范围,增加排污登记的填报内容、流程规定和主体责任要求,加强对排污登记单位的管理。重点之二是规范管理流程,细化审批过程中的相关说明、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提出技术评估要求,增加重新申请审批流程及提交材料要求,细化延续、变更程序及时限要求。重点之三是细化依证监管内容,强化持证排污单位和排污登记单位日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加执行报告监管执法要求,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要求,推进 “一证式” 管理落地。
四、与《条例》的关系
《管理办法》是对《条例》的细化和实化。在结构和思路上与《条例》保持一致,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结合实践经验和问题,对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执行、监管全过程及排污登记内容进行完善,提高可操作性。此外,《管理办法》还是对《条例》的深化,提出优化流程和简化材料的要求,方便企业和基层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五、推进实施的考虑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为确保其有效实施,生态环境部将做好宣传解读,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培训,回应公众关切,宣传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帮扶,协同部门、联动部省,优化包保机制,发挥分片区帮扶指导作用;加强跟踪监管,压实企业和基层责任,推进全面实施排污许可 “一证式” 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真正落地。
排污许可制度的不断完善,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通过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我国进一步强化了固定污染源监管,推动了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着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引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迈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