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对于大连市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这一举措犹如一颗璀璨的启明星,照亮了大连市法治建设与城市发展的新征程。
《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彰显了大连市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从 “环境噪声功能区划” 到 “声环境功能区划” 的表述调整,更加科学准确。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明确界定,以及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处罚措施细化,体现了环保执法的严格性和精准性。在集中供热方面,强调发展集中供热,禁止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更加严格,对噪声污染的管控也更加具体,这些修改都将有力地推动大连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的修改,进一步规范了供热市场秩序。将 “特许经营制度” 改为 “许可制度”,明确了管理主体,使供热管理更加高效。对供热单位转让供热设施经营权的规定更加严谨,保障了供热服务的稳定性。供热用热期的明确以及对未按时交纳用热费用的处理规定,既保障了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户的行为。对供热单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促使供热单位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大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突出了市政府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精简和优化,使法规更加简洁明了,便于执行。
《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修改,强化了雷电防护装置的管理。明确了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标准和要求,以及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助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的职责,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对文明行为的具体规定更加细化,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文明行为,如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同时,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理更加严格,强化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要求。
《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的修改,扩大了适用范围,使更多的自然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异议申请的处理流程更加规范,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和提供主体的职责。对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规定更加明确,为失信主体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加大了对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主体和市场信用信息提供主体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了信用体系的公平公正。
这六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是大连市积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它体现了大连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决心和努力。通过这些法规的修订,大连市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的日子里,大连市将以这些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养。各级政府部门将严格执法,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同时,广大市民也应积极参与,共同遵守法规,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的大连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大连市对六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是城市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将引领大连市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