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 “民告官” 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9 月 29
日,甘肃省省长任振鹤签署省人民政府令第 178
号,公布《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这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后全国首部新制定的行政复议地方立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法治之星,照亮了甘肃省法治建设的前行之路。
行政复议在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意义重大。制定《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是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关键任务,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精神的实际行动,更是巩固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
《工作规定》共六章六十条,内容涵盖总则、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监督和保障以及附则,全面而系统地为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搭建起坚实的制度框架。
在申请和受理环节,坚持 “应收尽收” 理念,这一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细化受案范围、拓宽申请途径,为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开辟了方便快捷的渠道。群众在面对行政争议时,不再感到求助无门,而是能够清晰地知道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还是其他行政行为,只要群众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都可以依据《工作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不仅增强了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信任,也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可及性。
案件审理方面,坚持 “应调尽调” 原则,确定了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范围,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行政争议的解决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机械适用,更需要关注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调解,能够最大限度地运用柔性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当双方当事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不仅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更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在决定执行方面,《工作规定》运用有效手段,强化了对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的监督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至关重要,只有确保这些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真正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化监督执行,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行政机关认识到行政复议决定的严肃性,从而更加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
在办案保障方面,《工作规定》对经费、场所等作出了规定,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创新规定了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保证了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行政复议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离不开专业的人才队伍和良好的办案条件。有了充足的经费和合适的场所,行政复议人员能够更加专注地投入到工作中。而行政复议员和辅助人员制度的创新,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复议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能够更加科学、高效地进行。
甘肃省的这部《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树立了榜样。它不仅为甘肃省的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也为其他地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行政复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必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相信在《甘肃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的推动下,甘肃省的行政复议工作将迈向更高的台阶,为建设法治甘肃、幸福甘肃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