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激活民营经济 “一池春水”》

2024-10-09 0

       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民营经济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散发着独特的光芒。而规范行政执法,则是激活民营经济 “一池春水” 的关键所在。

  10 月 8 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这一举措,既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范行政执法,是法治精神的题中要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遵规守法、依法服务,才能为市场经济的澎湃活力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活力因子与机体细胞,需要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多些包容审慎,多些柔性执法,恪守 “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的服务理念,当好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服务员、勤务兵,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法治支撑。只有这样,才能激活市场经济 “一池春水”,让中国市场经济充分释放韧性与后劲。

  企有所呼,政有所向。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当下,中国市场经济却 “风景独好”。这背后,离不开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更离不开营商环境与企业生态的焕然一新。规范行政执法,向 “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说 “不”,坚决维护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正是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的彰显。这种理念,不仅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稳定的发展预期,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了强大动力。

  然而,凡事皆有度,过犹而不及。市场经济虽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滞后性等天然缺陷,但 “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并不等同于 “不监督”。有效发挥行政监管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的合法性、规范性,尤其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下功夫,是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在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低质服务等方面加强监管,让消费市场蕴含的强大潜能与繁荣活力延续下去,才能真正确保供给与需求两侧联动融合、可持续发力,撬动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引擎。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有效发挥政府调控 “有形之手” 与市场资源配置 “无形之手” 的作用,考验着各级领导者和治理者的综合能力。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强化媒体监督、群众监督、行业监督等网格体系建设,确保市场行政执法在公共眼皮底下进行。这样一方面彰显了市场管理的公平性、公开性、透明性,另一方面也维护了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经济在阳光健康的轨道上运转。

  规范执法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步,制度具有固根本、利长远、打基础的作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市场繁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才能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支持民营经济有序发展壮大,为激活市场经济创造力注入源头活力。

  营商生态向善向好,市场经济活力更劲。执法有温度,规范有柔性,滋养民营经济绿色生态,提振市场经济预期与信心,必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让我们共同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奋力谱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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