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行政处罚程序作为规范行政权力、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环节,其公正性与合理性备受关注。而当事人陈述权利在行政处罚程序中无疑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它犹如一座坚实的桥梁,连接着行政机关与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行政执法的方向,彰显着法律的温度与智慧。 这一原则源自《行政处罚法》,并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得以进一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