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是法院工作的核心使命。兴海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深入现场实地勘察的方式,为推动鉴定公平公正做出了积极努力,为司法公正树立了典范。
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及案件双方当事人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案件作为发回案件,纠纷焦点集中在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上。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审判,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并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尽早完成现场勘验。在各方的配合下,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如期进行勘验。
在勘察现场,法官要求鉴定工程师对勘察的内容、目的进行释明。各方当事人如实对鉴定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进行答复,并对涉勘验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对勘验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此次勘察为鉴定人员依法科学作出鉴定报告打下了坚实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鉴定案件日益增多。部分案件的公正审判得益于司法鉴定意见的科学性,而现场勘验作为司法鉴定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兴海县人民法院的这一举措,体现了对 “质效双优” 的追求以及对司法公正的坚守。
现场勘验的启动既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开展,也可由法院依职权开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鉴定机构认为根据鉴定工作需要,也可向委托人即法院申请开展现场勘验,且现场勘验由法院组织。在勘验过程中,法院需遵循严格的流程。首先要通知当事人勘验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委托鉴定人开展勘验工作时,各方当事人可以就勘验事项或者重要事项进行解释和说明,鉴定人也会询问双方当事人,以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最后,制作勘验笔录,记录勘验的时间、地点、勘验人、在场人、勘验的经过、结果等,确保勘验过程的可追溯性。
同时,在现场勘验过程中,还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事前准备至关重要,包括资料准备、人员准备和问题准备。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携带,提前安排熟悉项目的人员参加,梳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形成统一意见,以免在勘验过程中出现不利影响。到达勘验现场时,要核实鉴定人员资质,确保鉴定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对于现场勘验笔录,要仔细查看内容,及时更改错误或不明确的地方,明确争议问题的处理和认定,避免因笔录瑕疵导致不利后果。
兴海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宗旨,重证据、重勘察、重公开,让人民群众以 “看得见” 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针对非法律性的专业问题,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查明相应事实,充分发挥了司法鉴定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这一案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司法实践中,要高度重视现场勘验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鉴定的公平公正。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同时,各方当事人也应积极配合法院和鉴定机构的工作,共同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司法公正的阳光将照亮每一个角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