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中,司法公正犹如一座灯塔,照亮着人们前行的道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提出的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成为全体检察人肩负的神圣使命。
一、提出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深刻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所有司法机关的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本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重要方面。
从政治责任看,这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的有机统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起的重要政治责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本质上是讲政治的具体化、实践化,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
从法理基础看,体现了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要求和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统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在司法办案中更好维护公平正义。质量、效率、效果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从实践导向看,体现了个案高质效和整体高质效的有机统一。“办案” 是检察履职的主要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积累出司法的整体公正,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二、系统把握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实践要求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首先要构建起高质效办案的标准体系。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都要结合履职办案实际,明确什么样的案件可称之为高质效。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是高质效办案的前提和基础,要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落实实体、程序、效果要求。
(一)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
准确把握证据和事实的关系
证据是司法办案的基本依据,法律事实必须以客观事实为追求目标。检察官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准确审查和运用证据。处理好证据与事实的关系,要加强对关键证据的审查,注重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补强客观证据,推行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证据审查要更加注重亲历性,保障获取证据、补强证据的准确性、实效性。
准确把握形式审查和实质判断的关系
司法办案要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形式审查到实质判断。要厘清实质法律争点,准确界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准确认定实质法律关系,明确起主导和支配作用的权利义务关系;真正解决实质法律问题,明确办理案件最终应解决的问题。在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中,要准确查明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在行政诉讼监督中,要协同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公益诉讼检察中,要紧紧扭住 “可诉性” 关键,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精准性、规范性。
准确把握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的关系
准确适用法律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关键,要在法治精神、法治原则指引下准确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法律规范内含法治精神,司法实践中要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不能仅作字面理解,要放在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的背景下领悟。
(二)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律、重程序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必要前提和手段,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最终目的和结果。
让公平正义 “更好” 实现,必须注重程序保障作用。充分保障诉讼各方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由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同时,要重视监督纠正程序性违法行为。
让公平正义 “更快” 实现,必须注重提升司法效率。遵守法定办案期限是公正司法的底线要求,检察机关要协同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健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升办案效率。“简办” 不是 “减办”、快办不是乱办,要在依法规范的基础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三)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高质效办案不仅要在实体上、程序上实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认可、接受。加强释法说理,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讲清 “法理”、讲明 “事理”、讲透 “情理”,努力让当事人既解开 “法结” 又解开 “心结”。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坚持 “应听证尽听证”,提高公开听证质量。加强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健全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保障机制
(一)着力提升队伍素能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要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
(二)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检察机关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领导监督,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紧盯重点环节,做实反向审视工作。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
(三)改进检察业务管理
高质效案件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把 “有质量的数量” 和 “有数量的质量” 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重视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作用,取消其考核功能。提高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水平,引导检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
四、结语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全体检察人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健全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