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的浪潮下,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严峻挑战。10 月 10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以及 10 月 9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为我们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同时也强调了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重要性。
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不断加深,这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风险。在这个过程中,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必须得到强化。《意见》清晰地指出,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有序开发利用。这一原则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划定了红线,确保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不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强化制度建设是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数据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运营机构则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对于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这是避免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关键举措。通过制度的约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个人信息安全筑牢第一道防线。
提高技术能力是应对安全风险的有力武器。随着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多元,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实现 “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这一理念既保障了数据安全,又有效保护了个人信息。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能够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技术的进步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手段来保护个人信息,让我们在享受数据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不必担忧信息泄露的风险。
强化全过程管理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使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只有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始终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
国家数据局的表态表明了其对公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重视。将始终坚持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过程管理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将安全保障和权益保护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这一承诺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的决心和努力。
在数字时代,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资源的价值,又要切实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只有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强化全过程管理,多管齐下,才能筑牢公共数据安全防线,让公共数据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让公民在数字世界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